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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8日,天风证券(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案件的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1月28日之前买入天风证券(601162)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天风证券维权入口)

  索赔材料准备:

  一、买卖天风证券(601162)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需涵盖从首次买入天风证券股票之日起至打印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若目前仍持有该股票,须显示剩余持股数量。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牛彬律师声明:(牛彬律师专栏)

  上述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为律师基于公告内容的初步判断,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或证券买卖建议。具体的索赔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论及行政处罚决定进一步明确,最终以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不代表任何财经媒体立场。牛彬律师,执业24年,专注代理证券诉讼、投资者维权案件,具备丰富的金融维权诉讼经验,已成功代理数百起投资者维权案件。)

天风证券(601162)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