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林汉垚
在人身保险业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深水区,产品合规与风险防范的监管红线再度收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近日正式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6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2026版)》”)。相较于此前的《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5)》(以下简称“《负面清单(2025版)》”)的103条,《负面清单(2026版)》微幅扩容至105条。
数据显示,2025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历史性突破6万亿元大关,达6.12万亿元,同比增长7.43%,其中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4.65万亿元,同比增长9.05%,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在行业规模持续扩张的背景下,产品同质化、责任设计异化、销售误导等乱象仍有抬头之势。在业内人士看来,《负面清单(2026版)》的出台,标志着监管部门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

新增条款强化医疗与分红领域规范
记者梳理发现,《负面清单(2026版)》延续了以往的框架结构,分为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大核心板块。与《负面清单(2025版)》相比,2026版在多处细节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打补丁”与严监管升级。
首先,在“产品条款表述”部分,2026版新增了第27条规定:“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处方审核约定不合理,约定处方审核主体为第三方服务商,而非保险机构,未明确列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审核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到,随着商业健康险对特药、创新药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处方审核已成为理赔风控的关键环节。部分险企为转嫁运营成本,将处方审核权全盘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商(TPA),一旦出现理赔纠纷,保险公司与TPA之间往往互相推诿。监管此举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起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在用药理赔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利率持续走低、传统险预定利率下调的背景下,分红险凭借“保证收益+浮动分红”的模式受到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追捧,2025年人身险公司普遍发力分红险,业务占比显著提升。然而,销售误导问题也随之抬头。
为防范未来的销售误导风险,《负面清单(2026版)》在第三部分“《负面清单(2026版)》”新增了第86条红线:“分红型保险的产品说明书中红利分配政策承诺的红利分配比例,超过利益演示的分配比例水平。”这意味着监管层绝不允许险企在产品说明书中进行夸大其词的红利分配承诺,要求书面红利分配政策必须与实际利益演示保持严谨的精算一致性,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营销。
精算假设匹配新生命表
除了新增两条,《负面清单(2026版)》的颗粒度进一步精细化。
如,在“产品责任设计”维度,《负面清单(2026版)》在《负面清单(2025版)》原有的“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弱化,护理保险产品仅包含因意外导致的护理责任;年金保险产品既无保障功能也无储蓄功能。”基础上,大幅扩充了对医疗险的限制,新增了“医疗保险设置过高的免赔额或过低的赔付比例;定额给付型医疗津贴产品保险金额过低。”,进一步压缩医疗险“低保障高费用”的异化空间。
针对近年来部分公司利用概念替换进行监管套利的乱象,《负面清单(2026版)》防线进一步前移。《负面清单(2025版)》曾明确叫停“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
然而,随着增额终身寿险受到严格管控,部分险企试图通过护理险的形态“暗度陈仓”。对此,《负面清单(2026版)》第(四十九)条新增“保险期间非终身的护理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禁令,堵住护理险“类增额”理财化漏洞。
如果说产品条款与责任设计是人身险产品的“面子”,那么费率厘定与精算假设则是决定产品稳健运行的“里子”。在这一核心领域,《负面清单(2026版)》反映了行业精算底层基础设施的重大迭代。
最大的变化体现于对行业经验生命表的应用规范上。《负面清单(2025版)》第73条关注的是保险产品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采用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是否一致。
而到了《负面清单(2026版)》,第74条全面更新了这一底层标准,要求严格对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即业内俗称的第四套生命表)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相较于前一版,新版生命表反映出我国居民预期寿命增长了约10岁,少儿死亡率显著改善。
在这一大背景下,2026版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出严格要求:“未按要求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并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别。对健康保险中包含的费用补偿医疗责任,与医疗费用相关的评估假设未按要求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人均寿命的普遍延长,年金险等覆盖长寿风险的养老类产品面临更大的长尾给付压力;同时,医疗费用的长期通胀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监管要求在健康险精算假设中强制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是为了防范医疗险产品在未来面临巨大的赔付缺口,倒逼险企跨周期提升精细化定价与风险管理能力。
“报行合一”进一步深化
《负面清单(2026版)》进一步强化了费用管控和渠道合规要求,将“报行合一”的执行进一步细化。
具体来看,《负面清单(2025版)》禁止“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负面清单(2026版)》则在此基础上,将适用主体更加精准地聚焦,修改为:“长期险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行为完全一致,杜绝“备案一套、执行一套”的乱象。
“报行合一”最先从银保渠道实施,随后迅速向个人代理、经纪代理等全渠道铺开。券商研究指出,“报行合一”有望带动行业费用率改善、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并提升保险公司对风险的精准定价能力。
在备案材料方面,《负面清单(2026版)》继续强调费用假设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利润测试费用、销售费用、总可用费用高于定价费用,各种费用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等行为均被列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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