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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东方通(300379)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通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11月25日晚,东方通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东方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29日到2025年4月15日之间买入东方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东方通维权入口)
除了东方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2026年1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际华集团(维权)(601718)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8月8日晚,际华集团公告于2025年8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8月9日之前买入际华集团股票,并在2025年8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际华集团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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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2:21:27回复
2026-01-29 16:47:12回复
2026-01-29 23:32:43回复
2026-01-29 23:26: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