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郭聪聪
2026年消费金融监管“第一剑”,斩向了个人征信管理违规问题。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已先后对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两家持牌机构开出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150万元,处罚事由均涉及个人征信管理违规。

业内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两家消金机构集中被罚,可以看到,消费金融行业监管正在持续深化:一是严监管态势依然坚决,合规压力未有松懈;二是监管重点已正在从聚焦助贷合作、贷后管理等外部环节,进一步延伸至机构内部数据治理的关键领域,形成全流程监管覆盖。
两家消金机构涉个人征信管理违规被罚
两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2026年开年相继因征信违规收到罚单。
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消费金融因四项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行为,被处以105万元罚款。具体违规事项包括:1.异议处理超期;2.未按照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3.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4.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同时,该公司风险管理部赵某丹因对前三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单独处以9.6万元罚款,两张罚单的公示期限均为3年。

在中信消金领罚的五天后,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也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48.4万元罚款,罚单同样公示三年。

对于两家机构相继涉及征信违规,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构成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信息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这些行为包括:未经用户明确授权擅自收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超出业务必要范围留存或使用信息,未按规定向用户告知信息收集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方式,信息存储过程中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导致泄露、篡改,以及对用户提出的信用信息异议未及时核查处理、违规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个人信用信息等。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中信消金的罚单中,监管部门明确了“双罚制”,既对机构作出罚款处罚,也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追究了责任。
王蓬博表示,对于“双罚制”核心体现出监管层穿透式监管的取向,明确违规责任不仅归于机构主体,更要落实到具体决策、执行环节的相关人员,通过压实个人责任倒逼机构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避免出现机构认罚、个人免责导致的违规成本过低问题,同时传递出对个人信用信息管理领域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导向,推动机构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形成全链条合规意识。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此表示认同。她指出,此类“双罚制”罚单主要对口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及人员。“消费金融机构违规事项的背后通常伴随着相关业务流程与岗位人员的责任缺失,而‘双罚制’无疑能够给到消金机构对口部门、对口岗位以警醒,同时也给市场其他消金机构的信用合规工作敲响警钟。”
公开资料显示,涉事的两家机构近年来在积极扩张业务规模。
中信消费金融于2019年6月正式开业,股东为中国中信金控(持股 70%)和金蝶软件 (中国)(持股30%)。2025年2月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累计服务客户超1300万人,总资产达114.14亿元,贷款余额106.88亿元。
另一被罚机构苏银消金成立于2021年3月,目前注册资本已增至42亿元。股东构成包括江苏银行(持股56.44%)、凯基银行(持股37.63%)、海澜之家集团(持股4.64%)和五星控股集团(持股1.29%)。
依托第一大股东江苏银行在助贷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苏银消金公司在短短四年多时间里实现了快速崛起。联合资信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截2025年3月末,其助贷业务余额达514.73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高达91.13%。该公司也与蚂蚁金服、美团、京东等头部互联网平台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以看到其业务模式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渠道贷款业务。
监管重心内化,征信合规成行业生存底线
此次两家消金机构集中被罚,可以看到,消费金融行业监管正在持续深化。
回顾2025年,作为行业重要文件“助贷新规”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落地施行的第一年,监管部门已将目光聚焦于合作机构管理与贷后管理等外部环节,包括招联消金在内的多家公司因此受罚。
进入2026年,监管重心进一步前移与内化,明确指向“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这一业务领域,标志着监管对机构的合规内控能力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考验。
王蓬博分析指出:“从去年聚焦助贷合作机构管理与贷后问题,到开年重点整治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本质是监管向消费金融业务核心风险点深化、细化的过程,从外部合作环节的风险防控延伸至内部数据治理的关键领域,形成全流程监管覆盖。”
对于这一监管趋势的延续与深化,苏筱芮指出了两个值得关注的变化。
其一,实施处罚部门出现了不同:此前的贷后管理、合作机构等领域罚单主要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设机构,近期的罚单来自央行。“这一变化表明,持牌消金机构除了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范外,也需对央行相关规范文件加以重视跟认真研读。”
其二,从违规行为来看,个人征信领域违规问题在近年处于高发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采集、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回复等事项。
苏筱芮强调,“在消费者保护与征信管理持续强化的行业背景下,持牌消金公司亟需汲取同业教训,检视风险管理部门的征信相关工作是否到位,强化与金融消费者的征信问题沟通,及时公示与披露征信异议处理流程,避免在征信领域‘重蹈覆辙’。”
对此王蓬博建议,消费金融机构应该在业务布局上需收缩不合规的信息收集渠道,优化信息使用场景,避免因信息违规影响业务开展;合规管理上需建立专门的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链条,加强从业人员合规培训,同时对接监管要求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确保信息收集、存储、使用、流转全流程符合规定,以适应监管精细化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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